|
我国每年都会有数百万吨食品存在着铝超标的问题,这些铝超标的食品被我们不知不觉的吃掉!
一、造成食品铝超标的原因
造成食品铝超标的主要原因就是食品加工者使用了含有明矾的泡打粉,也叫含铝泡打粉(比如香甜泡打粉、油条精等)。简单核算一下就会清楚,只要使用含铝泡打粉,就会造成食品多倍铝超标。
一般含铝泡打粉的明矾含量大都在40%左右,其中铝含量为4.2%左右,也就是100公斤的泡打粉含铝量为4.2公斤左右。我国标准规定,每公斤食品中的铝含量不得超过0.1克,要保证食品中铝不超标,含铝泡打粉的使用量就不能超过0.3%。网上查询一下,一般食品泡打粉的使用量大都在1-2%, 所以说一般食品只要使用含铝泡打粉,就会造成多倍铝超标。
二、我们国家每年都有数百万吨铝超标食品的事实
我国每年的泡打粉消耗量大约为6-7万吨,其中80%是含有明矾的含铝泡打粉,每年的含铝泡打粉的消耗量在5万吨左右,按照泡打粉使用量1-2%(1斤面粉加工1.5斤食品),5万吨含铝泡打粉可以加工350-750万吨食品。
另外,由于有不少加工者都是直接购买明矾原料,自配碱矾加工食品,所以每年数百万吨铝超标食品数据的测算还是保守的,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查处的铝超标食品事件只是占铝超标食品的九牛一毛!
三、食品铝超标应的监管
含铝泡打粉一般都是通过当地食化店销售的,一个食化店一个月销售几吨含铝泡打粉都是很正常的,但是食化店销售含铝泡打粉是合法的,这就大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依照《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规定,所有零售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上标注使用量,而唯独泡打粉可以不标注使用量。因为如果按照实际需要标注(标注使用量应该是1-2%),就会造成食品中铝超标,生产和销售就属于违法,所以生产企业就把使用量笼统的标注为“按照GB2760规定使用”,这样不仅可以合法的生产销售,而且即使造成食品铝超标也不负任何责任!
一些地方执法部门不让食化店销售和因食品铝超标而对食化店处罚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就采取依法要求食化店建立含铝泡打粉的进货档案和销售台账销,把含铝泡打粉的进货和销售去向全部登记清楚,对本地含铝泡打粉的销售重点监控,这种被动的监控措施可以有效的抑制当地食品铝超标,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是只要使用就会造成食品中铝超标,一方面又是可以合法的生产销售,这才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
|